云南,丈夫隐瞒艾滋病10年谎称是肝病,夫妻生活无防护,妻子探监时才得知,所幸未感染!转过头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关系,法院已经作出审查判决!网友纷纷留言:太自私了!这个男人太可恶了,可以直接判刑了!
据介绍,王某与丈夫李某结婚数年未生育子女,婚后李某谎称肝病需服药。
后李某因开设赌场入狱,王某探监时才得知李某确诊艾滋病10年,却从未告知。
这时李某才表示自己虽患艾滋病,但一直积极治疗,无传染性。
因两人夫妻生活从未做过任何防护措施,王某承受巨大精神压力。
虽王某未被感染,但仍向法院诉请撤销婚姻。
经审理,法院判决撤销婚姻,该判决已生效。
评论区中,马上有热心网友留言:有天生免疫的,体内没有CDT-4细胞的人,就不会被传染,病毒进入体内,没有受体细胞,就会消亡。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现在没显不意味以后不显,不是说艾滋潜伏期长吗?这是特例,值得好好研究研究!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一、为什么能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也就是说,结婚前重大疾病必须如实告知。艾滋病属于"重大疾病",男方隐瞒十年已构成欺诈。
法院撤销婚姻后,两人的婚姻关系视为"从未存在过",女方户籍、财产状态等都可恢复至婚前状态。
所以说,婚姻过程中隐瞒身患疾病的,也属于可撤销婚姻!本案中,女方有权撤销婚姻,且婚姻自始无效。操作指南:
第一步,收集证据:包括男方确诊记录、隐瞒病情的聊天/录音、医院诊断证明
第二步,及时起诉:撤销婚姻需在知道隐瞒后1年内提出(本案女方在探监得知后立刻行动)
第三步,同步检测:即便未感染,定期体检记录可佐证精神损害
二、男方可能坐牢吗?
首先,根据《刑法》第360条及司法解释规定,明知患艾滋仍发生无防护性关系,最高可判故意伤害罪,甚至按"重伤"标准量刑(3-10年)。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知感染艾滋病病毒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可定故意伤害罪(重伤)。
本案中,男方确诊10年却谎称肝病→证明"明知",无防护行为持续多年→存在传播风险。但女方未感染,实务中可能按传播性病罪(5年以下)而非故意伤害罪处理。
也就是说,男方隐瞒艾滋病发生性关系,时间长达10年之久,可能构成犯罪!风险提示:即便治疗控制病毒载量,隐瞒病情仍违法,若造成传染,男方可能面临10年以上刑期!
三、没被感染也能索赔吗?
首先,按照《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民法典》第1183条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女方最终侥幸没有感染,同样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民事赔偿,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财产返还。
精神赔偿:长期心理恐惧、社会压力可索赔
财产分割:撤销婚姻后,男方需返还女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财产可能按贡献分配
医疗费兜底:若未来查出感染,可追加赔偿(留存检测报告和费用单据)
操作陷阱:别签和解协议!部分男方会以"撤销婚姻"为条件要求放弃索赔
警惕"潜伏期无证据":定期保存HIV检测报告(每3个月一次)
最后提醒:婚姻不是"免责牌",健康权高于一切!若发现配偶隐瞒疾病,立即做三件事:取证、检测、报警。
法律永远是保护自己的最后一道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