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卖淫女被3人轮奸案,10年改判4年引众怒,最高法紧急叫停!
2021年3月30日凌晨,杭州一家小酒馆里,朱某等三个男子,通过约嫖中介认识了一个女的。这女的当时正在喝酒,朱某说"看看你长啥样,决定要不要交易",就拉着她一起喝,结果把她灌醉了。酒馆服务员一开始不让这三个人带走她,但监控里看到这女的好像同意了,就让他们走了。
三人扶着醉醺醺的女的离开酒馆,到了女的家,三人轮流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然后离开。
当天下午,女的多次联系朱某质问为啥删聊天记录,朱某没回,女的就报警了
争议的焦点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女的醉没醉?
这女的下车时走路都不稳,得人扶着,开家门按密码按了好几次,明显醉得厉害。
网约车录音里女的还能正常聊天,事后她给朋友发微信说"酒醒得差不多了"。
第二、到底算不算嫖娼?
法官认为:双方没谈好时间地点,女的也没要钱,不算嫖娼。
三个男的律师认为:朱某微信问过嫖资2500元,女的同意让三人送她回家,这就是交易。
判决结果:
2023年5月:杭州拱墅区法院一审,三人都被判10年2个月。
2024年5月6日:杭州中院二审,承认他们有罪,但说有"特殊情况",把刑期降到4年。
2024年5月后:浙江省高院觉得"理由不充分",打回重审。
因为案子复杂,一直拖到2025年5月还没结果。
网友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有人说:"这女的是卖淫的,自己同意跟人走,事后反悔报警,这不就是仙人跳吗?"
有人说:"就算是卖淫女,只要当时喝醉了没同意,那就是强奸!法律不能因为职业就区别对待。"
还有人说:"二审改判4年太轻了!轮奸这种重罪,最低都该判10年"
有人质疑:"啥叫'特殊情况'?普通人犯法咋没见这么轻判?""最高法不批准是对的!要是这种情况都能减刑,以后强奸犯都能说对方自愿了。"
案子拖了4年还没结果,司法效率也太低了!被害人天天活在阴影里,谁来管?
目前,案子还在浙江省高院,预计2025年7月前会有新结果。
希望尽快能有结果,以回应社会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