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截至2022年12月,这三笔合计3012万元的认捐中,兑现的只有12万元校服项目。一份广东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记载,为响应潮阳区委、区政府"反哺工程"的倡议,西二社区居委会与陈英彪于2016年签订《捐赠协议书》约定,陈英彪向西二社区居委会捐赠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建设西二幼儿园。但这份《捐赠协议书》并未实际履行,西二幼儿园所占土地已被西二社区居委会另行出售给他人,陈英彪亦未实际捐款。
在2024年底汇总的最新西胪镇乡贤认捐统计表中,已不见陈英彪身影。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2024年,因与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陈赐平及名下广东英之皇建设有限公司被汕头中院"限高"。同年,陈英彪的另一儿子陈赐熊名下的广东英之皇集团有限公司向惠州中院申请破产。
"英之园"已被围墙拦起,从外地专程赶来的人聚集在园区外围好奇观看。
已对构成犯罪人员追究刑责
事实上,"英之园"的违法建设问题早已被当地政府注意到。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在2020年9月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4月29日,我分局依法对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占地建设"英之园"面积57.389亩、建筑面积10321.6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但这次没收没能顺利推进。2024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对陈英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陈某彪的违法行为分别属于占用耕地、建设用地中的从重情形,责令其拆除违法建筑。
陈英彪逾期未拆除,汕头市人民政府由此做出这次强制拆除决定。
2024年12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曾联合发布《汕头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将违法建设分为三类:一般违法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类违法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类违法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影响的轻重,提出拆除、没收、纳入监管三种处置方式,以拆除为主,没收、纳入监管为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霞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没收是剥夺违法者对建筑物的所有权,建筑物本身仍然存在。拆除则是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筑,使其失去所有价值。
不过,一些村民对"英之园"将被拆除表示惋惜。有人认为,拆除如此庞大的具有潮汕特色的建筑群是一种资源浪费,可以收归集体所有,或者改造为公共设施。
李鹏霞则认为,当地政府决定拆除"英之园",可能是想对土地重新开发利用,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记者在西二社区走访期间,多位村民提及,"英之园"土地违法使用问题与西二社区居委会之间存在关联,西二社区多名村干部因此被查。
《中国新闻周刊》检索多份民事裁定书发现,西二社区居委会和陈英彪在2009年曾签订一份协议书,以164万元的价格转让居委会名下位于鲤鱼沟洋坊("英之园"所在地)的20.5亩集体工业用地使用权。广东高院认为,这涉及行政违法,并可能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
民事裁定书记载,2024年4月,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西二社区居委会村主任陈某林被执行逮捕。
《中国新闻周刊》向西二社区现任村干部求证上述情况,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中国新闻周刊》通过"英之园"相关土地案件的代理律师向陈英彪转达采访诉求,律师称,陈英彪让其转告,自己不愿意接受采访,也要求律师不要对外披露相关案情。
5月16日晚间,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一则通报中称,"英之园"非法占用集体工业用地和耕地,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侵害集体及公共利益。针对"英之园"违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深入调查,已对构成犯罪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部门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