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为"卖淫女"看病 被判协助组织卖淫

2024-03-29 15:22     今日头条

村医为"卖淫女"看病 被判协助组织卖淫

一男子早些年开了个诊所,因给按摩店女员工看病陷入了牢狱之灾,原来这些生病的女服务员都是卖淫者。男子认为自己是医生,不该歧视病人,没有及时报警。在明知道按摩店老板不让女服务员出去看病的前提下,依然多次上门为卖淫女打针开药。被杭州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开黑诊所的陆某被杭州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理由是,陆某明知一些休闲店内的卖淫女被老板控制不让外出看病,仍然受指使上门为受控制的卖淫女看病,为他人顺利组织卖淫提供了协助,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2024年3月,该案在一次法律业务交流中被提及,其间的法理探讨引发热议。

律师们认为,陆某不是卖淫组织的成员,因为具有医疗知识而被临时喊去治疗,履行医生的职责,其目的是治病,因此不能作为共同犯罪对待。除非有证据证明医生参与共谋,享有一定比例的卖淫收入分成,或医生本身就是该团伙的一员,其角色分工就是给卖淫女看病。

否则,就不能把中性的医疗行为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

换句话说,给嫌疑人和被告人体检、治疗的医生,甚至给卖淫女送外卖的快递员,是不是也有罪呢?

不过也有律师之外的意见认为,组织卖淫者出于维护生产工具而非人道主义的考虑安排治疗,又担心暴露,才没有去正规医疗机构。医生上门诊疗的行为,客观上削弱了女性自救的可能性,为组织者继续控制女性起到了某种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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