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山西"订婚强奸案"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女方早已于立案前,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男方(席某某)母亲两次拒绝领取,故依法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大皖新闻此前报道,3月30日,男方母亲甄女士在网络平台发文称,他们于当天上午前往婚介公司询问彩礼情况却吃了闭门羹。31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到男方母亲甄女士,她表示,"昨天确实去了婚介公司询问彩礼的事,拨通对方电话后,告知我们不要再联系她,然后就把电话挂断了。"
据了解,2024年1月25日,男方曾向阳高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按照《订婚收彩礼协议》办理结婚登记,否则需退还11.8万彩礼。甄女士向记者回忆,1月31日,她听说女方已将彩礼退还到婚介公司,"但我们已经提起过诉讼了,所以想走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