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出差途中出轨高中同学,女子怀孕生子与母亲生活,因拒付抚养费被告上法庭(2)

2024-01-11 15:46     今日头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危害或歧视。"这意味着,无论是否婚生,子女都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虽然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张女士发生关系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但孩子是无辜的。张某作为非婚生子女,其权利不应被剥夺。作为张某的生父,王先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法院经过调查确认,张某自出生起一直与母亲张女士生活在一起,而王先生在张某出生至2023年1月期间履行了抚养义务。因此,法院判决王先生应从2023年2月起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张某年满18周岁。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认定,王先生每月应支付2500元的抚养费。这意味着王先生需支付张某自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的抚养费共计17500元,并从2023年9月起按月支付2500元直至张某满18周岁。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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