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起诉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法院判决获赔3万(2)

2024-01-24 09:40     今日头条

北京市第三中院审理认为,李某工作内容,已超出简单沟通范畴,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据此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

有网友说:"有谁体验过,工资4 - 5千,微信工作群40几个,每天回不完的 收到"

也有网友说:"弱弱的问一句:上班准时到公司,下班为什么不能准时到家了呢?谁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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