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郭莹利用职务便利,费尽心机向建设施工单位介绍与自己有利益捆绑的消防检测业务,乘机捞取好处。
"某公司有消防检测资质,消防检测做得比较好,我们自己有不懂的,都请他们的专家指导。"2022年4月,在对某楼盘项目进行日常检查时,郭莹乘机向消防工程实施负责人詹某推荐杨某公司的业务。不久,杨某顺利拿到该项目消防施工工程,并为郭莹送上1.8万元的"中介费"。
随后1年时间里,郭莹先后在多个楼盘检查验收中为杨某成功介绍业务3次,获得"中介费"共计9万元。
荒唐!收钱也有"时令价"
一场绵延的"红包雨",彻底击穿了郭莹的廉洁底线。"钱来得太容易了,我就只需要动动嘴皮,他们就会主动送上红包。"慢慢地,郭莹"胃口"越来越大。
荒唐的是,郭莹还给自己定了两条收钱"规则":一是确保工程项目无大的安全隐患;二是根据问题大小决定收费高低。
2020年4月,某厂房在完成消防备案后,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抽中,需进行抽检。该项目消防施工负责人罗某某为顺利通过验收,送给郭莹6万元。郭莹现场检查后,觉得问题不多、厂房不大,"收3万就合适了",于是又退还给罗某某3万元。
在郭莹眼中,收钱也有"时令价",他会根据时间节点、项目大小、问题多少进行"报价"。2021年6月,质安站在检查某楼盘施工中发现,该楼盘存在消防水管不符合设计图要求的问题,遂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该楼盘项目经理陈某某找到郭莹,想通过送钱顺利通过验收。郭莹通过"概算"后要价12万。陈某某悉数奉上,项目就此顺利"通关"。
收钱之后,郭莹和项目施工方竟发生角色互换,被监督方变成了"客户",监督方变成了"好帮手"。2022年10月,某项目为尽快完成消防备案,通过他人找到郭莹,表示愿意出"协调费"来快速完成备案。在达成一致后,郭莹明知该项目不具备消防验收条件,却为请托人出点子、拿主意,投机取巧钻制度空子,最后帮助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一次又一次,本应在质量安全上毫不让步的"监督卫士",却在攫取利益上奉行自己所谓的"原则",将权力变成毫无底线的敛财工具,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
经查,2016年至2023年期间,郭莹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财物共计98.5万元。
2023年2月,郭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德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德阳市监委指定管辖,旌阳区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2023年4月,郭莹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3年12月,郭莹犯受贿罪,因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