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电动车疑似闯红灯 遭小车撞飞数米倒地
5月16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兴庆区一大队获悉,在5月5日17时43分许,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新华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民族南街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遇胡某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民族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
监控画面显示,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新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民族南街交叉路口时,在路口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的情况下,无视信号灯闯红灯而过,完全不看南北方向已经绿灯放行的车辆,遇胡某某驾驶机动车在绿灯放行起步的时候发生碰撞。现场张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好在胡某某驾驶的车辆刚起步,撞击力度不大,张某未伤及头部,只受轻微擦伤。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您:莫闯红灯,戴好头盔,遵守交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