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强奸死亡案一审未宣判:父母寻女13年才知女儿早已遇害(3)

2024-02-07 13:55  澎湃新闻

张春霞告诉澎湃新闻,当时,他们在外地寻找孩子,听到上述传言后,他们立即向警方了解情况,警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就让他们等官方消息。

2024年1月19日,张春霞接到哈尔滨市呼兰区法院的通知,让他们参加庭审。直到此时,夫妻俩才得知,小燕被掳走一案已经破了,嫌犯就是周某龙。

1月25日,周某龙涉嫌强奸罪一案一审在哈尔滨呼兰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春霞旁听了此次庭审,她得知了周某龙当年作案的过程。

接近此案案情的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周某龙于1983年出生,是哈尔滨呼兰区康金街道人,初中文化。作案前,周某龙22岁,没有正经工作,是无业游民。

该知情人士表示,检方审查发现,2011年1月7日16时许,周某龙在事发小区看到小燕独自行走,便尾随其至6单元楼道内,后趁无人之机,使用暴力强行将小燕抱至附近另一楼区的自行车棚内,以及附近锅炉房内,先后两次对小燕实施强奸,后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对在案发现场留存的斑迹进行鉴定,发现了周某龙和小燕的DNA。被抓获后,周某龙供述称,作案数日之后,他携带斧子回到锅炉房内,发现小燕已经被冻死,遂将尸体带至约5公里外的村庄,先用斧子分尸,再焚烧。

周某龙曾在附近一自行车棚性侵小燕(化名)。

张春霞表示,周某龙侵犯小燕的地方,就离他们家几百米,都可以从家里望见。

周某龙还供述称,作案当天,他和初中同学有喝酒;第二次对小燕侵犯时,小燕有反抗,他把小燕往墙上撞,导致小燕昏迷了。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周某龙被抓获后,为了取证,警方曾进行挖掘、取样,但未能找到小燕的尸骨。

公诉机关以强奸罪起诉,被告人当庭翻供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中,公诉机关表示,周某龙明知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以暴力手段强奸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周某龙当庭翻供,否认强奸、分尸焚烧一事。据张春霞透露,当公诉人念完指控事实时,周某龙随即辩解称,当年,他确实有尾随小燕,并有侵犯孩子的意图,但由于孩子反抗等因素,他最后没实施强奸,就离开了现场,更没有后面的分尸、焚烧尸体等行为。

"如果他没有做那些事的话,孩子自己就回家了。"张春霞说,听到周某龙的辩解后,他们非常气愤,无法接受,认为周某龙毫无悔过之心,还想通过没有逻辑的说辞逃脱法律的制裁。

张春霞表示,得知女儿被害真相后,家属最大的诉求就是严惩周某龙。目前,律师正在协助家属调查取证,补充补强证据,希望有关部门能认定周某龙的故意杀人罪,并判处其死刑,还女儿一个公道。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周某龙的辩护人想作无罪辩护,此案后面可能还要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