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家卖y被查获,另一男子刚好上门也被抓!行政拘留3人

2024-07-05 13:15  头条

浙江一居民楼,有群众报警称房间内有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民警达到现场后,发现一名女子衣衫不整,而在小房间内藏着一名男性,并在现场找到了一些用过的卫生纸和没有开封的果冻,在证据面前,两人承认了卖淫嫖娼行为。令人不解的是,女子的男朋友称对此毫不知情,目前涉事两人已经被行政拘留。(内容来源:星视频)

【就此事,普及下相关知识】为何在现场查出果冻后,两人承认了卖淫嫖娼行为,我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是小孩子的零食,如今成了卖淫嫖娼用品,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本次事件中,两人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其行为将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如果此时,两人还没来得进行违法行为就被警方抓获归案,那么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的,依然会面临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其实,女子的男朋友可以说真的懂法,男朋友称自己毫不知情,与此事无关。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其男朋友知情,而且是提供房子供女友卖淫的,那么男友的行为,性质要比女友严重的多。只要是男友存在两次以上的容留行为,或者说是非法所得超过一万元,其行为在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中,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容留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其男友知情并有两次的容留行为,将会面临的是刑事处罚。而如果其男友真的不知情,自己的女友竟然是一名"失足女",那么当他得知真相的一瞬间会是什么反应?他会等待女友行政拘留释放后继续恋爱关系还是分手呢?

当然,对于恋爱期间的隐私,即便女方是"失 足妇女",也没有义务告知男友,但是如果双方要结婚,女友因为是"失足妇女"由此患上一些疾病,那么是有义务如实告知对方的,否则可能会面临对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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