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企再次下场批量收购商品房。
日前,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寓)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批量收购商品房房源的公告》显示,重庆嘉寓面向重庆中心城区征集批量收购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并详细列出了收购房源要求。
具体来看,待收购房源须位于重庆市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医院院区周边一公里内;整幢、整单元作为基本收购单位,且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房源须为现售商品房,权属清晰且可交易,能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要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或记者)注意到,这已是今年重庆国企第二次批量收购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房。对于目前的申报项目情况,重庆嘉寓相关人士向每经记者直言:"在当前市场形势下,这种批量收购,申报企业可能会少吗?"
来源: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已有多个项目进行申报
"最好是住宅,商业类型如公寓这种也是可以进行申报的。"5月22日上午,每经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或记者)以企业代表身份咨询了重庆嘉寓相关人士,对方在电话中表示,所申报房源必须是现房。
据企查查,已两次出手收购商品房的重庆嘉寓成立于1988年,由重庆市属国企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全资持有。
根据重庆嘉寓发布的征集公告,申报的房源需满足以下6项条件:
1.位于重庆市中心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所辖范围,含重庆市两江新区与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医院院区周边一公里内;2.整幢、整单元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为主;3.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能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要求;4.房源在签订正式批量收购协议前没有与房源直接相关的法律纠纷;5.房源须为现售商品房,并已取得商品房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6.房源产权单位需在签订正式批量收购协议前配合落实物业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