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男生,16岁,属于未成年,尽管他明知女教师已婚,甚至表示自己不想做小三只是忍不住,但是这只能算是不道德。
16岁少年犯罪都可以减免减轻,更何况是违背道德呢?因此男孩法律上的责任几乎没有。
涉事女教师,男生16岁虽然不满18岁属于未成年,但他已经大于14岁,女教师如果不存在强迫的行为,她和男生的行为属于自愿,因此也不需担责。
至于对丈夫不忠,这只是道德问题"而已",而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也只是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也只不过是开除而已。
但是律师却认为:丈夫涉嫌两项犯罪。
第一项:丈夫将未成年男孩等人的信息擅自对外大范围公布,涉嫌侵犯隐私权,这一项犯罪,轻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可获刑3-7年,甚至还要道歉、赔偿。
这一次引发这么大规模讨论,男生也因为自己做的事太过"逆天"而"社死",算是情节严重了。
第二项:即便妻子出轨是事实,但丈夫通过网络曝光引发网暴等行为有侮辱之意,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将受到治安处罚,严重的则可能构成侮辱罪。
目前很多官媒的观点在:严厉处罚丈夫,宽容原谅女教师身上。
至于该怎么处罚,一切还以官方为准。
不过这里有一个细节,女教师并不是第一次对自己的学生动心,往届也有喜欢的。
很显然,女教师是有这方面的"特殊嗜好"的,就像是那些"恋童癖"一样,我们不能因为女教师是女性,就忽视了这方面的因素。
恋童癖不分男女,受害者有女孩,也有男孩,但伤害却是相同的,是一辈子无法治愈的痛苦。
16岁虽然没那么小,但是也是未成年,也缺乏足够的认知,高中正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阶段,试问整天被老师引诱,这学习还怎么学得进去呢?这一辈子恐怕就废了吧?
如果没被曝光,那后面的每一届呢,是不是都要挑一个受害者来祸祸?
生活中,丈夫的行为不仅是控诉妻子的不忠,也是潜在遏止了下一个潜在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