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20%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明确自3月1日起,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在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统筹区开展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两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并将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办法》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施行
《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明确优先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引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等,畅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津和留津就业创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