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砚山县阿猛镇,一个年仅3岁的女童小满,在无忧无虑的玩耍时光中,不幸被邻居周某用火药枪击中,身体内留下了23颗铁砂弹片,如今已经11岁的她与23颗"弹片"共同生活了八年。
2016年1月,小满在家门口玩耍时,不幸被邻居周某用火药枪击中,27颗铁砂弹片射入了她的身体。经过紧急抢救,她侥幸捡回了一条命。但由于年纪太小,医生当时只取出了4颗弹片,剩下的23颗仍然留在她的肺部、背部等位置,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进行"二次手术"。
事件发生后,小满的父亲曾向派出所报案,砚山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在2019年3月,砚山县公安局却决定撤销此案,理由是"被害人伤情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认为周某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而周某在支付了5万多元的手术费后,就以家中没钱为由,不再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
小满的家人认为,周某作为成年人,不仅非法持有枪支,而且射击他人造成伤害,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在2024年1月,晓彤的家人再次向警方提出申请,要求警方对周某重新予以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