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为俩女子招嫖 获利9千被判9个月

2024-05-26 20:11  头条

男子多次为俩女子招嫖 获利9千被判9个月

近日,江西宁都县法院的一则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悉,当地一名男子杨某,因涉及为卖淫女进行网络招嫖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被法院依法审判并定罪。宁都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以介绍卖淫罪对杨某作出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对其非法所得九千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案件回溯至2022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杨某在宁都县城内利用手机微信的"附近的人"功能,积极添加周边好友,并以此为平台,为卖淫女梁某某、王某某进行网络招嫖活动。他不仅在网络上为两人招揽顾客,还亲自驾驶电动车接送她们进行卖淫交易。每完成一笔交易,杨某都会从嫖资中抽取50元至200元不等的金额作为自己的酬劳,短短时间内便非法获利九千元。

2022年9月27日,警方成功将杨某抓获归案。面对警方的审讯,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在庭审过程中,杨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并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杨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为卖淫女进行招嫖活动,并亲自参与接送,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构成了介绍卖淫罪。鉴于杨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非法所得,具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了从轻考虑。但同时,法院也注意到杨某曾因犯罪被判刑,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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