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警察被实名举报强暴未成年女孩
2月26日,一女子举报湖北武汉一派出所民警强暴未成年少女一事,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和热议。

举报的女子名叫于某轩,,据她讲述,2023年9月,湖北武汉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吴某,在派出所办公室内强暴了她。





于某轩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2005年12月,身份证地址为辽宁调兵山市。根据她的出生日期推算,当时她确实是未满18周岁。
据于某轩所述,其被吴某强暴后,曾报警,但受到吴某威胁,让其撤诉,会给她补偿。
但吴某一直没有联系她,所以,她再次报警(关于她前一次是否撤诉她没有提到)。这次报警后,案件还是武汉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注意于某轩使用的"还是",说明前一次报警,案件就是转到这个派出所),对方打电话要整S她。从她2023年9月份报案至今有没有真正立案她也不清楚,这个案件就这样一直没有处理。

于某轩除了举报吴某强暴她,另外指出吴某曾受贿、打人,并称如果编造陷害,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言之凿凿,语气坚定。
2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不信谣、不传谣。

27日凌晨0点0分,黄陂区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关注到网传一女子举报被黄陂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民警强暴一事,已成立由纪检、督查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关于此事有
1、根据于某轩身份证信息显示,去年9月她还是未成年,而且是辽宁调兵山市人,她怎么会在武汉?是随家人在武汉生活,还是在武汉上学或者工作?
2、去年9月,于某轩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她怎么会跟一个派出所民警认识,又因什么事去派出所找吴某,按正常来说,一个未成年少女与一个派出所民警是不会产生交集的?他们之间有什么故事?
3、而吴某竟然敢在派出所办公室内强暴她?如果属实,竟然把在这里干出这种事,这胆子也太大了吧,用胆大包天来形容都不为过!整个派出所不可能只有他们两个人吧?而且光天化日,派出所内人来人往,还有其他民警同事在,吴某怎么会有机会下手?关键是吴某强暴她的时候,只要她反抗、大声呼救应该马上就能够及时得到救援,吴某强暴成功的概率不高吧,所以,那天她求救了吗?事后,她有保留证据吗?
4、她举报民警吴某强暴,为什么会把案件转到吴某所在的派出所受理,她第二次报案还是一样把案件转到吴某所在的派出所受理。吴某作为案件当事人不是应该回避吗?同时,吴某所在的派出所是否一样要回避?这不等于自己查自己吗?这样做是否符合组织程序?是否符合案件处理程序呢?
5、根据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对记者的回应是"不信谣、不传谣,吴某还在上班",既然该所工作人员认为于某轩举报不属实,是否有证据呢?如果确认不属实,那就是属于诬告了,诬告公职人员是违法的,为什么不依法处理于某轩呢?如果是举报属实,为什么不处理吴某呢?
6、于某轩讲述,之前多次报警都没有处理,没有人管。她说的是事实吗,如果于某轩说的不是事实,那就依法处理于某轩。如果于某轩说的是事实,那就依法处理吴某,这不是很简单的事吗?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人管?是不敢管?还是管不了?
于某轩举报民警强暴这个事不能再拖了,需要尽快查明真相,依法处理。时间拖的太久,对公安机关的形象以及公信力都会大受影响。
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而依法治国讲的是一个平等、公平、正义,这咱们老百姓一直追求的也是平等公平正义,我们相信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身份,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