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办、我办、大家办”!农村办酒席究竟该管吗?官方:移风易俗也需守好“底线”

2024-02-02 13:37  科技生活快汛

四川一村民办酒席被村委会罚千元,移风易俗也需守底线

近日,四川广元旺苍县嘉川镇灯塔七社一村民因违规办酒席被罚款1000元。

据悉,该村民4年共办了3次酒席,引发众怒,自发投诉到了村委会。

婚丧嫁娶等乃人生之大事,仅凭家人的力量,实难顺利完成相关事宜;为此自古以来,为展示互帮互助,周边邻里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以示相互关爱;为此,主家也会置办酒席,答谢款待父老乡亲。

置办酒席,本是乡风民俗,让乡村有了人情味;不过,随着时光的流失,不仅相互攀比,份子钱如芝麻开花节节高,而且个别村民还巧立名目借此敛财,让"酒席"变味、走调,从而形成了"你办、我办、大家办"的不良格局。

"酒席"泛滥,虽看似好事,却不仅加重了村民的经济负担,助长了不正之风在村中生长,更制约到了村民致富奔小康;为此,以直接服务众村民的村委会,理应不该视而不见,而当有新作为,将乱办酒席之风刹住。

罚款千元,以示惩戒,表明态度,敲响警钟,让乱办酒席者付出代价,该村委会之此举,虽看似在整治"滥办酒席"方面,亮出了有力的招数;然冷静思之,如此动作,显然是用力过猛,背离了"移风易俗"的底线,存在不妥之处。

村委会乃村民自治之组织,虽有权整治村中不正之风,对相关"乱象"说"不",但其终归不是执法机关,并没有"罚款"之权力;依法治国,包括村委会的组织,也当在法律之下开展工作,也需守"法律"底线。

就此事而言,虽名义上收的是"教育费",并非罚款,但实质上却与罚款并无二样;如此整治"办酒席乱象",虽用心是好的,但却无形中挑战法律之权威,更易招致是非争议,不是"移风易俗"应有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