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闪婚1个月想要回25万彩礼,法院判了!(2)

2024-05-04 16:42  光明网

两人很快登记结了婚,没想到幸福生活只维持了一个月,小两口就闹起了矛盾。

"张女士就立刻回到了娘家,双方没有了共同生活的基础。李先生于2023年8月,向如皋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张女士返还25万元彩礼。张女士表示,她并不认可收取了25万元彩礼,她陈述彩礼是婚介公司转交的,自己其实只收到10万元。"黄幸幸介绍。

可婚介公司却告知李先生,他给付的25万元现金中,有15万元现金转交给张女士作为彩礼。张女士对此矢口否认,并表示自己已与李先生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不该返还。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可以支持返还彩礼的。对于这种结婚时间较短,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且没有生育子女的,在司法实践中,也会结合双方的综合因素,考量返还彩礼的金额。"黄幸幸表示。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均表示愿意离婚,张女士应当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这部分25万的彩礼均是现金给付的,所以法庭没有办法查清,我们就采纳了张女士的说法,也就是收取了10万元。"黄幸幸介绍。

最终,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张女士返还了李先生7.5万元彩礼,并表示愿意配合其向婚介公司追偿其余款项。法院提醒,婚恋问题急不得,婚介付费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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