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妻子跟女儿独自在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2024-06-22 17:13  网易

2015年湖北的老刘带着妻子和女儿到派出所报警,他在外打工养家,妻子和女儿在家,结果被同一个男人骗财骗色,家里的9万元积蓄都被卷走了,女儿小梦还怀了那男人的孩子,但对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个男人到底是谁,又是用了什么手段把这母女俩骗得团团转呢?事情还要从2014年开始说起。

老刘常年在外打工,给女儿赚学费,为了省路费,他有时一年才回家一次。不过小梦的成绩一般,只考上了一个职校,职校的学习压力不大,她有许多空闲时间,自从有了手机后,她就迷上了上网,年轻人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社交网站的出现,打开了她的新世界。

17岁的她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了19岁的彭某,彭某自称是警察,还经常发自己的"执勤"照片给小梦看,小梦对他的长相并不是很满意,但在"守护正义"的滤镜下对他多了几分好感。

彭某每天甜言蜜语不断,不停撩拨着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小梦毕竟年纪还小,心思单纯,也没什么恋爱经验,在他的疯狂追求下,很快就沦陷了,两人成了男女朋友,也发生了实质性关系。


彭某哄人一套一套的,没多久小梦就彻底沉溺在感情漩涡里,表示非君不嫁。她将恋情告知了自己的母亲王某,王某听了后不放心,提出要见一见彭某、

初次见面时,王某看到彭某臃肿的样子,有点难以置信,听他说话流里流气,一看就不像个正经人,她深恐女儿被带坏,因此回去后就要求小梦和他分手。

青春期的孩子在感情方面总是有九头牛也拉不回的倔强,小梦亦是如此,她打定主意不肯分手,每天大哭大闹,连学都不上了,更让王某生气的是,小梦居然怀孕了。

而且小梦不肯打掉孩子,执意要生下来。无奈之下,她只好再次找彭某商议两人的未来。


这次彭某给她吃了一个"定心丸",彭某说自己的父亲在政府部门任职,母亲是某医院主任,家里资产丰富,还给王某看了自己"执勤"的照片,以及家里的房子图片等等,承诺一定会风风光光迎娶小梦过门。只是两人都还没达到领证的年纪,要等孩子生下来再带她去见父母。

王某被他的照片和勾勒的蓝图给忽悠住了,想着女儿嫁进这样的人家以后生活一定顺遂,便对这个"准女婿"越看越顺眼了。其实她只要细想一下,若他真是出自这样的家庭,想必教养严格,又怎会身无分文,一身地痞流氓气息呢?

可惜王某和小梦都被他画的大饼蒙蔽了双眼,得到王某的信任后,他便堂而皇之住进了王某家,美其名曰照顾小梦。期间还花样百出地找王某借钱,王某想着反正以后是一家人,就当是对女儿的未来投资,因此先后将9万元都借给了他。

直到老刘因为工作的事急需用钱,让王某转钱,王某想让彭某先还一部分,谁知彭某竟然将她们母女拉黑了,她这才惊觉自己被骗了。老刘得知此事后,气得七窍生烟,这次去报警。


警察调查后发现彭某根本不是警察,那警服不过是他从网上淘来假冒品,和真警服相距甚远。那些家世也是伪造的,他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早早结婚,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而且他又赌博恶习,那些钱已经被他挥霍一空。

他利用虚假信息让王某母女产生错误认识,达到骗财骗色的目的,已经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王某母女之后,他还以同样的方式欺骗了一个女孩,从她手中骗去了2万多元,涉案金额达到11万,已经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且情节十分恶劣,应予以重罚。


他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正面形象,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没有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赃款已经被他输光了,也无法退赃,因此在两罪的并罚的情况下,他的量刑可能接近10年。

他才19岁,家里已经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却毫无责任心,可见他的家庭教育也存在许多问题,而今又毁了3个女孩的一生,若是在监狱里不好好反省改正,出来也是祸害一个。


王某作为成年人,作为母亲希望女儿嫁到好人家,这种心理是常见的。可财富和权势并不是一个家庭优秀的象征,教养和格局才是子孙后代的福音。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开拓自己的眼界,提高自身的修养,才会有凤栖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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