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这条朋友圈之后,很快,刘女士就接到了公司领导的电话,"领导跟我说,你下周一不用来了。"
两天之后,刘女士接到公司通知,因为她在朋友圈发布的言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团队氛围,损害公司形象,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因此要解除和刘女士之间的劳动合同。

刘女士:后面冷静下来,感觉当时发这条信息确实有些冲动,但是站在工作人员角度,就算发生这种情况也不至于被直接开除。
刘女士和公司沟通后,要求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赔偿,但公司认为错在刘女士,因此拒绝了她的要求。在经过当地劳动仲裁调解无果后,刘女士将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赔偿四万九千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