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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因生长激素集采的影响,金赛药业对长春高新的业绩拉动已受阻。从增速上来看,这已经是长春高新自2015年以来的前三季最差的成绩单。长春高新2015年至2022年的前三季度营收增速都在15%以上,前三季度净利增速都在10%以上。而在长春高新2023年前三季度的营收增速首次降到15%以下,达到10.73%,净利增速则直接跌到个位数,达到4.27%。
此外,在此之前,金磊已多次频繁减持。数据显示,2020年7月10日至12月16日,金磊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合计减持409万股。2020年12月22日、23日、31日,金磊又共计做了4次减持。在10个月内,在长春高新股价高位区,金磊合计套现了约50亿元。
不过,对于投资者关注的减持相关问题,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磊、王思勉共同承诺,自本次因解除婚姻关系导致长春高新股东权益变化发生后,金磊、王思勉仍将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各自所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长春高新股份,则承诺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政策趋严
离婚减持难以做到
"此前一些发展前景一般的公司或者存在隐患的公司,公司大股东趁着股价高企之时尽快套现,从而出现了'离婚式减持'离婚是假,减持是真。"有资本市场人士告诉记者,不过,伴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目前监管环境已经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该分析人士表示,从此前出台的政策来说,证监会对"离婚式减持"的规范采取的是"认股不认人"的做法,即股东离婚后,其所持股份的性质不变,流通依旧受限。"这样一来,尽管股份进行了转移,但是股票性质不变,离婚式减持也就行不通了。"该分析人士说。
记者注意到,2023年8月25日,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问题答投资者问,明确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
此外,证监会还发布《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股东离婚分割公司股份有关事宜答记者问》,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