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3日消息(记者张胜坡)近日,河南新乡一9岁男生及其母亲被同班女同学家长殴打一事引发关注。
4月22日晚,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事件为学生在校相处过程中产生纠纷,后升级为家长情绪失控发生的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
通报还称,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依法对女生父母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经了解,两位同学因价值几元的"假水"玩具产生纠纷。女生母亲报警,后经民警、班主任和牛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调解,由男生退还女生10元钱,并在班上作检讨。
对此,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协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辉表示,如果女孩家属反映的情况属实,家长的行为可以理解,但不能鼓励。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女孩家长"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她建议,对于此类情况,家长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