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买宝马尚未提走被员工开试驾车撞,4s店坚称车辆已交付,拒绝当事人诉求(2)

2023-09-05 09:45  九派新闻

【1】交警:4s店员工造成车辆损坏,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邵先生所述,双方并未谈拢条件。4s店方称车辆已经登记、交付,最多给邵先生换车件,另外补偿赠送一些东西,但拒绝了邵先生"换新车"的诉求。

邵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咨询了二手车商,这次事故导致这辆刚提的新车在二手车市场,已经折损几万元。

所以,他的诉求是换取新车或者现金赔偿,并不接受补偿赠送的东西。"车辆损伤不严重,只是擦碰、掉漆,内部车件应该并未损伤,不会夸大车辆损伤情况,也不能讹别人"但对于提走这样一辆"新车",邵先生心里不舒服。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图/受访者提供

目前,邵先生持有台州市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写明,属于财产损失事故,因4s店员工所驾驶的车辆不按规定倒车,造成邵先生车辆损坏,该员工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2】律师:事实上的交付指将完好的车辆、钥匙、保卡等完整地交付到买方手中

该事件引发关注,舆论争议点是车辆发生事故时的所属权。有人认为,如果属于4s店,其有义务按车辆售卖合同提供一辆全新无瑕疵的车给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