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内鬼”获刑 受贿超2000万

2024-06-27 13:28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6日,山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岳德川,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经审理查明,2010年下半年至2023年6月,岳德川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6万余元。岳德川曾被通报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提供帮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