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女方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2023-10-26 15:14     九派新闻

40岁的刘超与前妻王玲协议离婚后,某天发现自己的女儿并非亲生,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夫妻财产,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了这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支持重新分配财产,认为王玲需向刘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民事判决书。 图/裁判文书网

九派新闻梳理判决书了解到,2020年4月16日,因感情破裂,王玲与刘超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王玲抚养,刘超每月支付1万元直至其成年。2021年4月25日,经鉴定,刘超发现女儿非自己亲生。对于此事,王玲表示自己在离婚时也不知情,直至亲子鉴定后才得知。

在庭上,王玲称刘超对家庭的付出微乎其微,自己受到高等教育,生育孩子后一心在家照顾孩子,所以两人对家庭的贡献是不能相比的。对此,她请求法院判决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刘超需支付自己家务补偿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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