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举报:与领导在车内发生3次性关系
晚上九点半,江苏镇江某银行149人的工作群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位徐姓女员工@了所有人,对自己的领导进行实名举报。
徐女士实名举报她的领导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对她进行施压,跟她发生了三次性关系。
第一次是今年年会后开车送领导回家,在车上发生关系。
第二次是夏天的时候在拜访客户的路上,在车内发生关系。
第三次是聚餐过后,在某停车场里在车内发生关系。
徐女士深感恐惧,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也对不起马某某的妻子,所以她才实名举报,希望领导能够秉公处理马某某。
新闻一出,引发网络热议,当地相关部门已经知晓此事,目前已经介入调查。
网友们的第一反应是,这位徐女士为何不报警?徐女士说自己是被胁迫的,也就是违背了妇女意志,那就是强奸。在我国强奸是重罪,如果她在第一次被领导胁迫之后就报警,对方早就被法律制裁了,再硬的关系也不可能轻易开脱。
根据徐女士的举报,她被马某某胁迫三次,有部分网友们就认为,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胁迫发生关系都没有报警,显然她自己是愿意的。
有人甚至表示,他们两个人是各有所图,半推半就发生关系,现在实名举报,是因为最后女方没有达到目的。
说实话,这种对于女性的恶意猜测,实在让人心寒。
相对于男人,女性本就是弱势群体,而职场女性,更容易被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压制。这种单位里,上级对下属女员工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待遇,薪水,前途,可以说都拿捏在领导的手里。
网上那些说徐女士是自愿的人,我请你们看清楚,他们三次发生关系,跨度长达大半年,如果她是自愿的,两个人在一个单位里,有的是机会,又怎么会只有这三次?
并且,徐女士明明白白的表示了,三次发生关系都是共同外出办事之后,在车内发生的关系,如果她愿意,完全可以开个酒店,又怎么会选择如此高风险的行为?
掌握权力的人,对于下属的胁迫的手段是多样性的,有时候一句话都能让对方不敢反抗。有些女性为了生活,为了工作,为了各种顾虑,会选择隐忍,只有在忍无可忍之后,她们才会选择公开举报,跟对方拼了。我们不能因为徐女士第一次没举报,就质疑她被胁迫的事实。
我们也希望徐女士不仅仅是在工作群里举报,更应该报警,让这些坏人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