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重点包括: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是否科学合理,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明确的民转公学校划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等。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
根据通知,教育部成立由部内有关司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国家督学、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等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加强对各地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监管和工作指导。教育部也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调研和全国范围跨省交叉互检,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