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求儿媳儿子离婚后共同承担142万欠债,法院: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予支持(2)

2023-06-09 15:13     九派新闻

儿媳则认为,30万元的购房款是老人家的赠与,并非借款。另外,前夫做生意赚了七八十万,完全能够负担一家在长沙的开销,不需要向吕亮借款。并且自2019年,前夫就开始挥霍无度,即便借款,也可能是用于个人消费。

吕亮称,儿媳曾提出买房、买车、去美国生子等一系列高消费,儿子为满足其虚荣心,找各种平台借款,最后还不起了,才找自己借钱。因此债务应当由儿媳与儿子共同偿还。

法院认定,吕亮之子的经营收入和向吕亮所借款项,均用于购买夫妻二人的房产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案涉1425500元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当共同偿还该借款,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文中出现人物均为化名)

九派新闻记者 陶梓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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