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有少数网络平台在用户进入直播间时会提供这样一个选项,用户可以自己限定打赏额度,设定之后等到打够额度时,会收到相应的提醒。不过,这和指导意见所要求的建立单场受赏总额、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等并不是一回事。
记者:国家规定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您听说过这个规定吗?
某主播经纪公司负责人:没有,这个影响客户消费,影响他们的流水。有一些上市公司会影响他们股票,影响股东分成,所以他们尽可能百分之百不会设置这些东西。
主播得到的打赏,平台和经纪机构都会参与分成,一般来说,平台要首先分走50%的打赏费用,剩下的由主播和经纪机构来分成。从某平台与主播经纪公司的后台约定中可以看出,当月总流水的梯度金额及任务作为考核。经纪机构月流水超过500万元,至少可以额外拿到8%的奖励。在这种制度下,推动经纪公司和主播想方设法争取更高额度的打赏。
说一千道一万,根本还是利益的驱使,导致指导意见难以落实、行业乱象屡禁不止。最新的行业报告显示,我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已有超1.5亿网络直播账号、超10亿内容创作者账号、近2000亿元市场营收。这样一个巨大的从业市场,如何更好地规范,保证其良性发展,是一个既复杂、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网上没有法外之地,希望通过有效治理,让直播间早日实现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