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 1700 元买价值 70 多万元奶粉,商家退款不发货,法院判商家败诉(2)

2023-05-14 16:41  每日经济新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在其经营的京东商城平台官方旗舰店内上架全脂益生菌驼奶粉,其标注的商品信息包含商品名称、价款、数量及其他商品详情,内容具体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构成要件。王某在平台上购买该商品并成功提交订单,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未按约定向收货地址发货,也未参加诉讼证明已履行供货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即便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产品标价错误,按照 2 元的价格出售涉案产品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涉案合同亦应属法律规定的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90 日内行使撤销权。王某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下单,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予以确认,该司即知晓王某以 2 元 / 件的价格购买了涉案产品,但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未参加一审诉讼未能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涉案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故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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