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痛心!"广西,一年轻女教师在课堂上讲课,一男生不认真听讲也就罢了,竟然跑到讲台上扇老师耳光,随后当众挑衅、侮辱女老师,引发热议。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老师正在黑板上认真写字,教室内嘈杂一片,没几个人认真听课,因为太吵,有名男生想学习直接搬着板凳坐在了讲台下,女老师见状没说什么,随后又背过身开始板书。

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时坐在第一排的一名黑衣男生,大摇大摆的走到女老师的身后,随后扬起手就给了女老师一巴掌,后扭头坐到了自己课桌上,朝老师竖起了手指不断挑衅。
女老师只是看了一会儿涉事男生,随后又开始背过身板书,随后涉事男生和其同桌开始自由活动,刚开始搬板凳坐在第一排想学习的男生也被骚扰的直挠头。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这个男生看着也不小了,一点规矩都没有,再不好好教育教育,以后还了得。
有网友说,这个男生如此捣蛋,还能坐在第一排,让老师打不还手,莫不是有什么背景。
还有网友表示,不管如何都必须给老师讨个说法,这涉及到老师的尊严。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教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根据《教师法》第35条的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涉事男生课堂上没事找事、殴打、侮辱女老师的寻衅滋事行为不仅严重违纪也已经触犯法律,应当予以严惩。
从违纪方面来说,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而从违法方面来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其次,教育不只是学校的责任!
"养不教,父之过"!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曾说:"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细致而复杂的任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教育孩子是家庭最基本的社会职能,我国《教育促进法》对此也明确规定,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具体到本案,涉事男孩如此作为,与学校的教育或有关系,但是父母是肯定是脱不了的责任。最后,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尊师重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涉事男生公然扰乱课堂,打骂老师,应当予以严惩。
在此也希望孩子父母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有什么背景实力,都不要姑息自己的孩子,牢记惯子如杀子!别等孩子积小恶成大恶,犯下难以挽回的过错,才知道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