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李某与他人采用挟持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使他人死亡后潜逃,期间李某办理了身份信息为王某的身份证件并将年龄改小了12岁,用王某身份证件重新生活与朱女士结婚生子。
朱女士生气又害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与"王某"的婚姻登记,经查,民政局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
2003年李某与他人采用挟持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使他人死亡后潜逃,期间李某办理了身份信息为王某的身份证件并将年龄改小了12岁,用王某身份证件重新生活与朱女士结婚生子。
朱女士生气又害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与"王某"的婚姻登记,经查,民政局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