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聚会,酒后不幸坠楼身亡!87户业主被起诉(4)

2023-03-31 09:45     每日经济新闻

判决文书显示,对于在事发楼道栏杆外横挂广告布的培训中心,法院认为不属于西充时代商业中心1幢(A1区)建筑物的构成部分,而且事发地存在安全隐患系栏杆处玻璃的缺失,与悬挂广告布无关,故培训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儿童游乐园作为承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辖区街道办以及居委会在事件中不具有任何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日前,西充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当晚共同饮酒人员以及护送者各赔偿8632元,87户业主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各承担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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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商业中心很多地方都贴有警示标志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17户业主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死者本人担责过轻,培训中心也应担责"

3月29日,记者获悉,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有17位业主委托律师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方代理律师--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亚龙告诉记者,一审判决中对死者本人划分责任过轻。本案中,小庞作为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其应当对自己的安全尽到自我保护义务,但从查明的事实来看,事发当晚,小庞明知自己不胜酒力的情况下还过量饮酒,最后出会所视频显示已达到行走需要有人搀扶的醉酒状态,在此情形下于楼道跌落处逗留二十余分钟,最终不慎发生事故。小庞自身应承担不少于50%的责任,一审划分30%责任过轻。

上诉方认为,一审法院对当晚的护送人划分责任过轻,因为在饮酒途中,小庞担心自己酒量及回家安全,提前通过微信向小陈商量酒后同路回家,并由小陈来会所接自己回家,此时双方护送照顾关系已经建立。对于小庞来讲,两位护送人应尽到安全照顾和护送义务,但二人疏于对小庞进行约束,未能有效制止其逗留在事发现场,最终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上诉方还对在事发楼道外挂广告布的培训中心不承担责任提出异议。上诉方认为,从悬挂方式来看,广告处于玻璃之外,玻璃缺失与悬挂广告无关,但案发当时已是凌晨两点左右,小庞处于醉酒状态下,且在现场已经逗留二十余分钟,在当时处境下,其仅靠街边昏暗路灯,并不能准确分辨玻璃缺失处的中间广告属于什么材料,广告外是否还有不锈钢栅栏,是否还有玻璃等等,其均不能在当时处境下准确分辨。相反,如果该处未张贴广告,其对该危险情况是有预见可能的,但视频显示,小庞当时全然不知危险情况,最终事故发生,故上诉方认为涉事培训中心应承担不少于20%的责任。

3月29日,记者走访发现,小庞此前坠楼的楼道处,原本缺失的玻璃已被加装的不锈钢护栏代替。出事那晚,小庞和朋友去唱歌喝酒的那家会所,如今已关门。一个位于二楼的商家说,虽然自己是租的商铺,但女孩坠楼事件后,她自掏腰包把门口的楼道护栏也加固了一下,心里踏实。附近不少人仍记得那个坠楼的女孩,提及此事忍不住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