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四年的男友竟已有俩娃,女孩被骗 73 万元(2)

2023-03-30 09:14     现代快报

2018 年 10 月,禾苗多次提出让林某先还一部分钱,无钱可还的林某拉黑了禾苗,并重新注册了一个微信号,以自己小姨的名义添加禾苗的微信,声称 " 林某出车祸了,被关在公安局,急需 70 万元私了。" 所幸,这次禾苗没有急于转钱,而是选择了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林某是浙江人,2009 年登记结婚,已有两个小孩,其妻子一直在家中照顾老人和孩子。林某到案后也交代,当时编造自己单身的谎言,是怕禾苗知道自己已婚,不会跟自己谈恋爱,自己从禾苗处要不到钱。因为担心禾苗识破,林某从来不敢告诉禾苗自己的家庭住址,更不敢让双方家长见面。

庭审中,林某陈述自己从禾苗处 " 借 " 来的钱用于支付商品房首付款、购买汽车,其余的用于维持公司开支、偿还贷款等。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林某口中提到的装饰公司系林某与朋友合伙开办,公司运营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综合种种证据显示,禾苗从 2014 年 5 月份到 2018 年 12 月间转账给林某 87 万余元,其间林某通过转给禾苗 13 万余元,骗取金额合计 73 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林某曾一度提出自己不构成诈骗,仅仅是向女友借款,属于借贷行为。对此法官认为,林某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被害人禾苗建立恋爱关系,并编造种种借款理由,骗取被害人的财物。结合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及相关证人证言,足以证实被告人林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且实施了诈骗行为。故应当以诈骗罪论处,而非林某辩解的民事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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