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落户北京花35万让妻子跟别人“假结婚” 法院判了(2)

2023-02-20 13:58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假结婚"提上日程。梁先生先跟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姜女士又通过中间人丁某给他们介绍了北京郊区的王某。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后,梁先生让妻子和王某在京郊的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由于是"假结婚",领证后双方依旧各过各的日子,只等满足条件时母女俩能将户口迁入北京。然而,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没到,梁先生便得知这事"黄"了。

被告姜女士在法庭上称,因为政策变了,所以落户的事在约定期限内办不成了。她先期收到的15万大部分分给了中间人、介绍人,她只留下4万元,因此只同意退还4万。

法院认定

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委托协议书》的目的是通过"假结婚"的方式为梁先生的妻子及其子女办理户口,其行为不仅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也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初衷,易造成家庭关系的混乱,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的《委托协议书》因违背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无效。朝阳法院判决姜女士全额退还梁先生已支付的15万元,同时,考虑到双方均存在过错,梁先生主张的利息法院没有支持。宣判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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