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
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
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
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
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
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
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
■ 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
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
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 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
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
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
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
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