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3月1日起,开始退钱!

2023-02-07 15:25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与以前年度相比,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但有这些变化:

一是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二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三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那么哪些人需要办?具体怎么办?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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