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微妙复杂的家庭环境下,邓超既外放爽朗、有恃无恐,又足够敏感,会察言观色,能充当一个大家庭的粘合剂。
学习成绩还好,年年省三好学生,简直是个乖小孩的完美模版。
然而乖小孩的青春期,就像开盲盒。
谁能想到,上初中后的邓超荷尔蒙分泌旺盛,变得躁动又疯狂,人送外号--
"混世魔王"。
打耳洞戴耳钉、穿喇叭裤去舞厅领舞、头发染七八种颜色、永远在打群架、爱打抱不平......
甚至因为看不惯学校保安欺负女同学,拿着菜刀追砍保安,被扭送进了派出所。
老师对他失望透顶:"邓超疯了!"
火热又冲动的青春无处安放,他爱上了去迪厅跳舞。
那种自由扭动的快乐,让他食髓知味,还一度混成了领舞,赚了点小钱。
但传统的父母无法接受,怒气冲冲地冲到舞厅,甩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把他押送回家。
十几岁的孩子就像弹簧,打压越重,反弹越大。
第二天,邓超离家出走,偷偷来到东莞,继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如果不是看到了那一幕,如今的邓超也许依旧混迹在娱乐场所,肆无忌惮地当一辈子小混混。
到东莞半个月后的一天,他在这个陌生的离家千里的娱乐之城,突然看见了两个相互搀扶着的虚弱身影。
仔细一看,果然是爸妈。
他们四处打听儿子的下落,竟从广州一直找到了东莞。
一见到他,爸妈如释重负,又心怀忐忑:"孩子回去吧。"
这回,他们是真的害怕了,服软了。
邓超看着他们憔悴的面孔,突然注意到已经白了的头发。
人长大,往往只在一瞬间。
邓超心狠狠一痛,叛逆的青春期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但世事从来如此,过往的一切经历不论好的坏的,在未来的某一刻,都将会派上用场,因祸得福。
很快,走回正轨的邓超,好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