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热恋”已婚男花销几十万元,翻脸后要求偿还!判了!(2)

2023-01-30 16:04  光明网

本案中,被告黄先生抗辩上述款项为赠与,但未提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并陆续转还30万元给原告刘女士。原告刘女士一次性出资60万元给被告黄先生买车,已超出了情侣间日常交往消费,故对原告刘女士主张的借款事实依法予以确认。对被告黄先生转还的3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最终认定被告黄先生还应偿还刘女士30万元。

黄先生的妻子是否

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被告黄先生基于特殊情人关系取得的该笔借款,原告刘女士不能证明其用于二被告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故原告刘女士要求被告吴女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感情需要理性

恋人之间涉及经济往来时

一定要说清楚钱款的性质

最好留有凭证

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综合:人民法院报、江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