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满江红起诉造谣者?律师:博主拿不出证据或被判侵犯名誉权(2)

2023-01-30 13:15     九派财经

脑科学相关博士作家"屠龙的胭脂井"则发帖表示,"张艺谋女婿是IMAX的总裁,按照公司法应当回避。"并转发调侃称《满江红》抄袭《龙门镖局》。

更有时事博主"平原公子赵胜"(本名申鹏),质疑《满江红》洗白卖国贼秦桧,"拉拢院线,抢占排片,阴兵锁场,雇佣水军,炒作口碑,恶评谩骂真正良心制作的电影......."军事博主"喵斯拉大王二号机",同样质疑猫眼购票平台对影院施压,以提高《满江红》排片。

针对种种质疑,《满江红》官微转发其他影片的类似深夜"包场"情况,指出此为影院经理为完成排片任务,与票房无关。不过,其官方文案中却接连出现将"靖康耻"中"康耻"错误断句等文化错误,被网友质疑其公关人员缺乏专业性。

再者,少数网友认为"50亿票房电影公司起诉网友个人,不就是秦桧打压岳飞",还有人提及早年陈凯歌在《无极》上映时起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恶搞视频博主,舆论再次陷入"资本打压个人"的情绪。

所以,在满江红官方发布起诉截图后,评论区网友纷纷表示不满,"立案要用对方真名,用网名ID会被驳回申请,请个专业的法务、立案通过申请再发截图吧,你像个绝望的文盲",可见相关争将议对影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2】律师:《满江红》相关财务情况与本案无关 审计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针对上述争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名誉权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需具备满足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同时,在名誉权侵权案件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提供相应证据,避免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公众人物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没有充分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妄加指责他人影视作品涉嫌抄袭,以及发表负面评价,都是不妥当的。由于博主发表的言论已经造成影片和制片方社会评价降低,甚至影响到了影片的口碑和票房,如果不能拿出充分证据,会被判作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付建进一步补充道。

被起诉的几名博主,都迅速做出了回应,沈逸表示:"我的微博能够引起片方的重视有些受宠若惊。法院见!"

值得注意的是,博主"屠龙的胭脂井"表示:"关于关联交易,到时候法院立案,为了应诉,会请专业第三方团队对满江红财务进行尽调和审计"。

与此同时,博主"平原公子赵胜"表示:我非常期待和他们对簿公堂,好好研究一下《满江红》的投资方合同,看看到底电影成本是多少、营销宣发是多少、演员片酬是多少、分账是怎么分的。"

对此,付建律师认为,若相关情况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及解释规定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不过,满江红的财务和税务情况与本案及其博主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对于博主提出尽调和审计的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如果认为满江红财务或税务有问题的,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或者举报。"付建说道。

也就是说,网友们"群情激愤"地要求从澄清谣言的角度,调查几十亿票房的电影公司财务合同状况,可能很难实现。

事实上,记者关注到,"猫眼微影"公司既是《满江红》的出品方、发行方;同时,也是《流浪地球2》的发行方。可见,从资本结构角度而言,这两大影片的排片竞争,并非是单方面的"施压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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