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醒!这些易混淆有毒食物要避开

2023-01-18 09:2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消费提醒:警惕食用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引发食物中毒

采食野生蘑菇、食用河豚鱼等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给广大消费者日常饮食提供参考,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如下:

一、警惕食用野生蘑菇引起中毒

野生蘑菇难以分辨有毒或无毒,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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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蘑菇,要坚持:1."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间,不要因为好奇或尝鲜而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2."慎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3."不贪食"。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特别是各类餐饮单位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二、警惕食用河豚鱼引起中毒

河豚鱼,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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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建议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三、警惕珊瑚鱼(海鱼)雪卡毒素中毒

食用海鱼要警惕雪卡毒素中毒。雪卡毒素(又名西加毒素)是一种脂溶性高醚类物质,毒性非常强,比河豚毒素强100倍,无色无味,不溶于水,耐热,不易被胃酸破坏,主要存在于珊瑚鱼的内脏、肌肉中,尤以内脏的含量为高。雪卡毒素非鱼类本身固有,对鱼类自身没有危险,属获得性毒素,毒素会慢慢积聚,鱼体越大,含有的毒素也越多。苏眉、东星斑、西星斑、老鼠斑、青斑、杉斑、芝麻斑、老虎斑、龙趸、红斑、红曹等11个种类,均为易感染雪卡毒素的鱼种,都曾发生过雪卡毒素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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