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文身“大花臂“后反悔,起诉店家获赔5800元

2022-12-22 15:54     济南时报

近日,上海虹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17岁少年小陈因一时冲动,花800元找纹身店的小李文花臂,事后觉得十分后悔。面对高额的洗文身费用,小陈将小李告上法院索赔2万。法院审理认为,小李未尽到规劝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促成双方调解,小李返还文身费800元,赔偿清洗文身费5000元。

店家未尽到核实顾客年龄义务

正常开店经营,收取一定操作费后为客户文身,为何却被诉要求赔偿清洗费用呢?根本原因在于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

2021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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