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是将资产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在剩余期限内平摊。"刘银平介绍称,其优势在收益率波动较小,大部分货币基金采用的就是摊余成本法,如果封闭式理财产品配置的资产在封闭期内不交易,将持有到期,或者是金融资产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或者没有报价,可以采取摊余成本法估值。
不过,针对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产品,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该方法大面积推广使用的可能性也偏低。一位银行理财部门人士直言,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也仅是理财公司为平滑收益的一种方式。一方面,国内完成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就要打破这种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的"假象";另一方面,近期债券市场等波动属于非常态,随着短期因素影响淡出,市场情绪恢复,净值波动有望逐步降低。
在南财理财通特邀专家卜振兴看来,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优势主要在于没有净价波动,资产收益变得更加平稳,这种估值方式目前还谈不上主流,未来符合要求的资产可能会将摊余成本估值作为一个主要的选择。
应不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
随着理财产品估值方法向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的切换,产品底层资产的波动将直接反映在理财产品的收益表现上,未来,依靠摊余成本法估值以平滑收益的方式难以为继。
刘银平指出,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产品是封闭式的,在封闭期间资产不会交易,需持有到期;二是产品是封闭式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交易市场中没有报价。理财产品配置的资产中,债券占比最高,大部分都是可交易的债券,对于中长期封闭式产品来说,可考虑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但对于中短期产品或是开放式产品来说,摊余成本法估值并不适用。此外,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不利于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也不利于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培养。
对理财公司来说,在市场震荡时,及时优化资产配置比例,运用金融工具对冲市场风险,降低产品净值波动,提升资产管理"硬实力"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如卜振兴所言,理财公司应提高大类资产配置的能力,通过不同资产的搭配熨平收益;运用好衍生对冲工具,平抑产品收益波动,同时,加强研究分析能力,做好市场预判。
机构也意识到提升投研能力建设的重要性。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公司人士表示,从理财公司中长期发展看,需要理财公司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加强权益类资产等方面的研究;增强创新能力、丰富产品体系,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努力降低净值波动,并加强投资者教育,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
北京商报记者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