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因内幕交易被罚没442万元,另有2人被警告并罚款

2022-12-08 09:41     中新经纬

"锂王"赣锋锂业拟被罚没442万!涉嫌内幕交易江特电机股票

中新经纬12月7日电 因涉嫌A股上市公司江特电机股票内幕交易,市值超1600亿元的"锂王"赣锋锂业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拟被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合计罚没442.12万元;另有2人被警告并罚款。

内幕信息

7日晚间,赣锋锂业公告称,12月6日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2〕4号),涉嫌内幕交易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特电机或*ST江特)股票案已调查完毕

江西证监局称,经查明,赣锋锂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董事卢顺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军。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接洽。2020年6月18日,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满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行较大变化",在依法公开前系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2020年8月1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

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交易获利110.52万元

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江西证监局也披露了内幕交易的过程。

据悉,"赣锋锂业"证券账户(资金账号12711582)于2015年5月15日开立,下挂2个上海股东账户, 2个深圳股东账户,第三方存管账户为工商银行1505201219000019371账户,该账户归赣锋锂业所有,由证券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

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买入金额2648.38万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万元,获利110.53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以上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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