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11月21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家事的合同纠纷。年逾七十的张老太把自己10万余元的养老钱交给儿子小刚保管,不承想儿子当天就转手给了妻子小艾。张老太认为儿子的行为违约,要求返还。儿子同意返还,但儿媳不同意,认为这是赠与款,非保管款。经亲友多次劝解无果后,张老太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共同诉至句容法院,要求两人返还。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初,张老太向小刚转账10万余元;同日,小刚向小艾转账10万余元。如今,张老太认为其向小刚转账的行为系将款项交由小刚"保管"。
庭审中,张老太与小刚均认可的事实是:张老太汇款时,并未约定返还事宜。小艾则陈述从来没有说过是要返还的。因为夫妻俩总是吵架,张老太希望夫妻俩可以过得好一点,故将款项赠与儿子儿媳。
2022年5月,小刚小艾因频繁吵架开始分居。7月中旬,小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8月初,张老太提起诉讼。法院对小艾、小刚离婚纠纷审理后,于2022年9月判决不准小刚小艾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