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男子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法院:系赠与,房子归孙子!

2022-12-05 10:30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12月3日,江苏无锡中院通报一起爷爷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后起诉收回的案件。张某购买一套学区房,与妻子陈某居住。2018年9月,孙子小张进入小学读书。

2019年8月,张某夫妇与儿子儿媳签订合同,买受人为小张,成交价为10元,将房屋过户给小张。但产权证仍由张某持有,房屋也由张某与陈某继续居住。

2021年陈某住院,老夫妇与儿子发生矛盾,儿子自行将产权证挂失、重新申领并持有。

陈某死后,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其名下。张某称将房屋过户给孙子系为其入学所需,而儿子认为是自愿赠与。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