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未获批准,员工因送病危岳父就医未到岗上班 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属违法

2022-12-04 16:30     劳动午报

"我的妻子是独生女,岳父岳母年事已高。在接到岳父病危通知书后,我立即向公司请假,业务主管以工作任务紧急、人手不够为由不予批准。即使如此,我当天仍然没有到岗上班,为岳父转院就医一事忙活一整天。"耿金霆(化名)说,他第二天到公司补假,业务主管仍不同意,双方吵了一架。

紧接着,公司以耿金霆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双方由此产生劳动争议。法院审理本案时,公司辩称,其并非仅因旷工一事辞退耿金霆,原因还有其工作出现差错、辱骂业务主管、扰乱公司管理秩序等。基于以上原因,由于其系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故不应支付经济赔偿。

二审法院认为,耿金霆请假事出有因,其作为家中唯一男士,护送病危岳父转院无可厚非。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除合理安排工作外,亦应对其具体困难存有怜悯之心,若如此情再不准假,则事假制度无设立之必要。鉴于公司未尽普通善良人之义务,对于员工请假过于严苛,且在解除劳动关系中存有过错,故于近日判决其向耿金霆支付经济赔偿39108元。

员工岳父病危转院

请休事假未获批准

2015年11月29日,耿金霆进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过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其中约定耿金霆的岗位为检验员,月薪为2800元。其在公司工作至2020年12月27日。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以耿金霆在同年12月26日无故旷工一天,并在同年12月27日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多次对同事进行辱骂、威胁、恐吓、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为由,书面通知解除其劳动合同。

耿金霆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其支付赔偿金39108元。其理由是自己曾经使用微信向业务主管请假,未考勤当日其系带近亲属去医院紧急抢救并非无故旷工,而公司拒绝其请求属于严苛管理、不近人情。退一步说,即使其未考勤当日计为旷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需连续旷工两天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次日上班后,耿金霆找到业务主管盛某某,向其解释为何昨日缺勤而非辱骂。公司所提供之证人,均表示未听清耿金霆与盛某某的具体对话,不能认定其在辱骂盛某某。即使其在工作期间与领导和同事的沟通方式上存有不足之处,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行为对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已达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足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度。公司擅自单方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除,理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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