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处方药需要实名!网络售药新规12月1日起施行(2)

2022-11-25 17:03     健康时报

网售药品新规对第三方平台影响几何?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医药电商价值进一步凸显,线上药品销售的市场规模与日俱增。据动脉橙数据显示,2021年已经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230亿元,超越了以往三大零售终端之一的基层医疗,坐实了第四大零售终端的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医药电商越做越大,乱象也随之而来。一些网上购药平台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在线问诊不到一分钟生成处方、用药人不用实名认证等乱象屡见不鲜,给用药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则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管理以及各方责任义务等均作出了规定。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邵蓉在会上表示,《办法》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原则性上,8处使用"不得",包括不得销售、不得展示等,59处使用"应当",属于羁束型法律规范,没有选择空间,必须遵守执行;灵活性则增加了规范的科学性,包括处方药重复使用问题、药师在线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等。

邵蓉进一步指出,《办法》还体现了对线上线下的一致要求,例如不论实体店销售还是网售其主体都应当取得相应资质,以及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广告管理、实体店的"分区"和网店的"区分"展示等。

在邓之东看来,网络售药作为线下售药的发展与延伸,大幅提高了药品对公众的可及性,有效接通了群众用药的"最后一公里",医药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办法》为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以及第三方平台提供了依法经营的政策依据,保障了他们的网络销售经营自主权,同时也提出了规范化经营的监管要求,并明确了各自的主体责任,这些都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健康发展。

邓之东强调,药企平台要把握好政策机遇,一方面提供丰富的药品信息、专业的用药知识、便捷的采购服务,另一方面将互联网"数字化"创新融入医药流通,创新互联网医药营销方式,深度影响上下游终端,提供更有质量的医疗健康服务。

"当前互联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速度发展,药品网络销售方式也在培育新型商业模式、赋能零售企业、方便群众购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打破了时空限制、拓展了关联主体、延长了责任链条,给社会治理也带来了新挑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科学把握、精准施策。"11月16日,在由国家药监局指导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会上,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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