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为关联方转贷,销售均价明显低于非关联方,疑似利益输送(4)

2022-11-24 11:15     时代在线

报告期内,惠柏新材曾利用票据帮助创一新材转贷。2019年7月,创一新材将获得的银行授信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汇入惠柏新材银行账户,用于偿还所欠惠柏新材的部分货款。后来由于创一新材资金紧张,该公司与惠柏新材协商将其中的700万元银行存款替换成票据进行结算。

也就是说,惠柏新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创一新材退回了700万元,其余300万元则作为正常的销售回款冲减应收账款余额。惠柏新材与创一新材之间的转贷行为,实则是惠柏新材资金被关联方占用。

"转贷"是证监会重点关注的问题,这从侧面反映出惠柏新材的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或存在资金收支及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如果未来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而其内控问题未得到解决或明显改善,不排除惠柏新材还将存在控制不当、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除为创一新材转贷外,在关联交易上,惠柏新材还出现创一新材与非关联方的产品平均单价差异较大的情况,其中或涉嫌利益输送。

创一新材为惠柏新材的下游客户,招股书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惠柏新材对创一新材的销售额分别为6118.65万元、3584.14万元、9517.7万元和1608.71万元。其中,2021年,创一新材是惠柏新材的第三大客户。

2019-2021年,惠柏新材向创一新材销售的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22.06元/千克、22.82元/千克和21.87元/千克;同期,该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平均单价各期分别为23.05元/千克、21.68元/千克和30.78元/千克。

可以看出,除2020年外,关联方创一新材享受了更低的销售均价,尤其在2021年,创一新材与非关联方享受的销售均价差异率已扩大至28.97%。

惠柏新材是否通过低价向关联方创一新材销售产品,进行利益输送?对此,惠柏新材在第一轮问询函中解释称,公司给创一新材的平均销售单价显著低于其他客户,主要系2021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公司曾数次与创一新材协商提高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产品的销售价格。

虽然惠柏新材声称多次协商提高销售单价,但2022年上半年,惠柏新材对创一新材的销售毛利率为29.74%,对第一大客户且非关联方明阳智能的销售毛利率为31.3%。从最新的销售均价来看,其向创一新材的销售平均单价仍然显著低于非关联方。

在营业规模上,创一新材比惠柏新材的体量小很多,惠柏新材为何仍对创一新材缺乏议价权?惠柏新材抑或有意通过这种方式对创一新材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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